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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龙命名按照林标的双名法

作者 甄朔南

 

  现代地球上有众多的生物,据粗略统计,经科学家研究描述的动物已有一百多万种,植物五十多万种,古生物则更多。经过仔细研究,科学家把千差万别的生物分成一个个较小的类别。再把这些类别按亲缘关系的远近,作不同等级的排列,这就是分类。生物分类的等级(在动物分类法规中叫分类阶元)中最大的是界,界以下是门,再以下依次为纲、目、属、种。命名与分类关系密切,命名就是给上述的一些分类群以科学上的名称。分类等级虽多,但最根本的是“种”。按照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以及国际植物命名法规,种的命名都采用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在他的名著《自然系统》第十版中所提出的双名法,使用的是名称用两个词表示,第一个词为“属”名,第二个词是“种”名。双名法的建立,统一物种命名的基本法规,促进了分类学的发展。

  恐龙的命名也采用双名法。一般,恐龙的属名与种名都可用化石产地的名字,种名也可以用人名,如化石发现者的名字,或是在某些方面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人的名字,以示纪念。例如,在我国首次发现的蜀龙被命名为李氏蜀龙。我国古代四川曾名为蜀,“蜀龙”是指该恐龙发现于四川省,“李氏”是指我国,战国时四川都江水利工程专家李冰。

 

摘自甄朔南教授《中国恐龙》[DINOSAUR FROM CHINA]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